关于举办呼伦贝尔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712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举办呼伦贝尔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侯岩 梁秀梅、张国栋
成员:孟祥宏、于晓梅、韩金凤、李雪峰、王毅、斯仁巴图、周艳华、田振江、褚金芬、乌日图、谢宾、白晓艳、万阿英、刘亚民、姜明程、李鑫、灵敏、卢明波、张军、马斌、王建华、卜桂玲、吕佩臣、谢松岭、毕金娥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经济管理学院具体负责赛事组织工作。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专家的人员组成、选聘由经济管理学院具体负责。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2018年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呼伦贝尔学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2015年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5年以内的毕业生(3年以上(3月3年(3月2轮次以上(含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呼伦贝尔学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5月5年以内的毕业生(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15%)。
理工类学院至少按在校学生人数20:1的比例申报项目。例如理工类学院在校学生有10项;其他类学院在校学生有10项。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跨学院组建的团队负责人所在的学院为项目所有学院。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互联网2018年31日前(一式一份)经学院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王新媛,联系电话:A107)。
2018年(校内决赛时间会随自治区省赛时间前后更正3%、24%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七、竞赛组织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的新局面。
教务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