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第四届内蒙古赛区大赛将由教育厅主办,呼伦贝尔市和我校承办。为保障大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产出高质量参赛作品,特制定呼伦贝尔学院校级初赛的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牵头,团委、招就处、学生处协助,经济管理学院具体承办。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可参考国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在往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学院负责审核本院参赛对象资格。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投资人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专家人员的组成、选聘由教务处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1.保证数量,提升质量。理工类学院至少按在校学生人数5:1、其他类学院至少按在校学生人数7:1的比例申报项目。例如,理工类学院在校学生有100人,则申报的项目至少为20项;其他类学院在校学生有700人,则申报的项目至少为100项。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跨学院组建的团队负责人所在的学院为项目所有学院。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各学院需保证申报项目总数,允许一人参加多个项目)。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应由书记、院长共同担任组长),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赛事组织情况将作为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充分发挥学业导师在学生项目选择、辅导、打磨方面的作用。
3.广泛动员,主动作为。各学院要召开动员大会,发动师生积极报名参赛,多方参与,努力做到人人有项目,拓宽渠道、深挖资源,重点走访、认真选拔,既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更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
4.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各类新媒体手段,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
七、赛程安排
学院将本院的所有作品报名表、汇总表、创业计划书于2018年6月15日前(一式一份)经学院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经济管理学院(联系人:王新媛,联系电话:3103246,报名地点:崇文楼A107)。同时需将作品所需材料(商业计划书、路演PPT、视频)上传至大创网(http://cy.ncss.org.cn/)。
2018年6月18日组织进行校内决赛答辩。
说明:校赛初赛采取网评,复赛采用校内答辩形式,校赛分为二轮:
第一轮(网评):专家委员会初审项目计划书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带动就业情况及其他说明。
第二轮(现场答辩):项目路演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七、奖励
校内决赛分别按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四类作品总数的3%、8%、24%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获奖等次人数应不多于参赛总人数的30%(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